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水文设施设备)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水文设施设备) 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审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补助及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福建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水文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 福建省厦门、漳州等个地市; . 工程规模:建设水文测站基础设施、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购置仪器设备,包括:()国家基本水文站:改(新)建自记水位台、水平式 (多普勒流速仪)安装设施、测速缆道及断面整治等基础设施,购置压力式水位计、水平式 、网络安全设备、遥测数据接收处理系统等仪器设备;()国家基本水位站:改(新)建自记水位台、水尺等基础设施,购置雷达水位计、气泡式水位计、视频水位监测系统等仪器设备;()雨量站:改建雨量计基础设施,购置翻斗式雨量计(含采集传输系统); .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 建设工期:日历天 ; .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水文设施设备)项目中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竹岐水文站以外的建设工程及货物采购 ; . 最高控制价: 元 ; . 标段划分(如有): / ; . 质量标准(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交货地点:以招标人书面指定地点为准; . 交货期: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材料的交货期要求:具体时间将由招标人根据进度确定。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设立的省级分支机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资质,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设备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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