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第二标段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河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位于河津市国道与老国道交界处东南角,占地亩。主要解决中心城区新耿区新耿街东侧片区污水的收集、处理。项目设计规模万³/(预留远期用地,远期总规模达到万³/)。.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为个标段:标段:其他非标设备、加药设备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标段:污泥脱水系统包设备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本项目设计标准。.交货期限: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执行)。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具体按招标人要求执行)。.交货地点: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与汾滨路交叉口往东米,河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部(具体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的经营资格及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破产状态。、业绩要求:以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为基准,往前顺延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供货业绩,合同清单中至少包含闸门、格栅、加药装置中的两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相关网站截图)。、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标段拟委托的技术人员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在投标截止期之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标段:、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产品的经营资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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