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拟对永昌县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发布阳光采购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昌县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已由永昌县水务局以永水审字〔〕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永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站。.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新建调蓄水池座,各类阀门井座,安装智能集成净水设备一套,更换水处理加药设备()套、三相补偿型交流自动稳压器台,采购部分管道抢修管件及设施设备。 .建设地点:永昌县东河、西河、金川、清河四个灌区。.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见附件)。.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日开工,年月日完工,计划总工期日历天。.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办法。.资金来源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企业拟投入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所有投标人不得出借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投标时必须出具《投标企业承诺书》。.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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