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安市分行西咸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监管系统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安市分行西咸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监管系统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安市分行西咸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监管系统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安市分行西咸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监管系统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西安市分行西咸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监管系统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供应商在最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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