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南港乙烯外购轻烃原料配套项目码头工程 已由 天津市港航管理局 以 津港航许可【】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占比%,银行贷款占比%,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天津港大港港区西港池西侧岸线北部石化作业区 . 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天津港大港港区西港池西侧岸线北部石化作业区,建设个万总吨级液化烃泊位,占用岸线长度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万吨。 .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范围:建设座万总吨级液化烃码头(可兼顾停靠千~万总吨级船舶),设计通过能力万吨/年。码头泊位建设座×工作平台、座×系缆墩、 座×系靠船墩、座×综合用房平台、 座×接岸引桥及陆域护岸挡浪墙, 座集液池平台×等。设置台乙烷液相装卸臂,台乙烷气相装卸臂,设置台低温乙烯装卸臂。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依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码头勘察报告和批复的码头初步设计开展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交安、交工、验收、投产试运保障,配合各项报审、报批、修订及通过相关专业、专项验收等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持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在有效期内。 .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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