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检验科化学发光专用耗材(包)
)采购项目的邀请供应商应在深圳市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号安徽大厦-
)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应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检验科化学发光专用耗材(包)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支付上限:按实际发生结算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制造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证明文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备案)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该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界定的相关文件,以及由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具有《谈判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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