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宿营器材维护保养(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申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营器材维护保养(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宿营器材维护保养(二次)
详见谈判文件
辽宁省沈阳市
天内完成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每项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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