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宿营器材维护保养(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申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营器材维护保养(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宿营器材维护保养(二次)  
     详见谈判文件  
     辽宁省沈阳市  
     天内完成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每项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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