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深圳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平台建设(年)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按照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平台建设(年)项目建设目标要求,遵循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平台建设(年)项目立项方案、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进行全程驻场监理,对工程的各个阶段及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管理与协调,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支付及变更等进行全面控制,对项目建设合同的执行、项目建设文件资料等进行管理,对施工建设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监理,确保交付的建设成果达到系统设计要求;采用组织和技术措施,对本项目建设施工各阶段提交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审,实现对工程实施的有效监控,包括对承建方提供的总体施工方案、详细施工计划、系统软件、测试和验收规范等进行监理,从而实现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平台建设(年)项目建设工作。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服务期
自合同之日签订起,监理服务贯穿于项目全过程,包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项目质保期阶段。
四、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表》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评选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由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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