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发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开发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理服务中心项目包含修缮、装饰、安装及消防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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