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实验小学画溪校区新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 征求意见公告 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长兴县实验小学画溪校区新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号)的要求,为避免招标人的招标需求不合法或带有倾向性,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下载”)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征求意见提交方式: 、各潜在投标人在公示期间,点击本公告后“征求意见反馈”模块提出有相关依据的主要意见或建议。 、同时将此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形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或直接递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附相关依据,提供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滨河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幢室 联系人:唐工、郑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招标文件反馈意见录入 招标文件正文. 招标文件公示.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