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城区快速路绿化管护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对中心城区快速路进行绿化管养,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其中包二管护招标范围为三峡大道、花溪路,其中三峡大道(伍家岗新收费站-夜明珠检查站,含花溪路、合益路、西陵二路、夜明珠匝道互通、贵宾通道)、花溪路(峡州大道-柏临河路),管护长度.公里,绿化带面积.万平方米,边坡面积平方米,行道树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