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防汛物资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采购人: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姜蒙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宁市健康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汇鑫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风欢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济宁市城投天绘商业街号楼楼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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