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采购条件
我公司接受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分场中心路通往西山耕地混凝土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 项目概况与范围
.项目名称: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牧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分场中心路通往西山耕地混凝土路建设工程项目
.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最高限价:,,.元(含税金等)
.建设地点:兴隆牧场二分场。
.建设规模:建设宽米,长约.米水泥混凝土道路,配套排水沟米及过路管涵等。
. 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采购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养老保险或劳动合同加盖公章)。
.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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