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年收费站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标段施工项目(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年收费站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标段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为保障各收费站空调系统的正常使用,满足员工制冷供暖需求,现实施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年收费站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标段施工。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年收费站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标段施工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年收费站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标段施工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在有效期内,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万元及以上的中央空调系统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注: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备案,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平台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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