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招标条件及依据.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新郑市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新郑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河南省新郑市政府债券资金和市财政资金,%出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新郑市空港三路(薛店镇段)建设工程一标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预制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号);..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号);..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项目概况:本项目新郑市空港三路(薛店镇段)建设工程一标,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起自中华路,向东止于华夏大道,路线呈东西走向,道路全长约 . 公里,规划红线宽 米,一级公路兼具主干道功能,双向六车道,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施工工期:天.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供货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包件不招代理商。.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日产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质量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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