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轨道工程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项目概况:合肥市轨道交通 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丰乐河路站,止于东风大道站,线路全长约.,铺轨总长度约.。设计铺轨基地处,依次为蜀山南站铺轨基地、肥西路站铺轨基地、振兴南路站铺轨基地、障山路站铺轨基地、龙塘停车场出入场线铺轨基地。合同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日历天。.招标内容:详见附件《招标物资一览表》。. 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号);..《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号);..《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号)。.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其他组织。..生产能力: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场所一致,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拥有两条及以上生产线,年生产能力万方混凝土,自有罐车辆以上,泵车台以上,距离合肥市轨道交通号线铺轨基地不超过公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万人民币。..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份近三年内国家或合肥市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其他:此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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