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固废(炉灰、炉渣)处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固废(炉灰、炉渣)处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号,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为热电联产单位,以供热为主,现有×热水炉、×吨蒸汽炉,每年月日-月日生产,运行高峰期为月、月,单月灰渣总量最高超过万吨,一个运行期所产生的粉煤灰约万吨、粗渣约万吨左右(结算时以招标方和投标方共同确认的地衡称重凭据单作为依据)。
.服务期限:年(年月日-年月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保证招标人所产生的固废(炉灰、炉渣)及时运输出场内,不得影响投标方安全生产运行,如招标人灰渣设备出现故障,应无条件的配合招标人处理灰渣运输工作,直至故障消除;投标人将灰渣运出厂区后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包括固废(灰、渣)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给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与招标人无关,由投标人负责。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从事固废处理或综合利用服务能力,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储灰能力≥吨的密封储灰仓,需提供库房房屋产权证书,如为租赁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合同使用期限应包含本项目服务期),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对投标人现场踏勘,测量确认投标人储灰仓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否决其中标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台(含)以上粉煤灰专用运输车辆,且车辆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营运证。如非本公司自有车辆需提供该车辆的租赁协议及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局颁发的营运证,运输车辆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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