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二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项目概况东北亚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二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东北亚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元;采购需求:.工程建设地点:延边大学院内;.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竣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金额为,.元,占.%);.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无在建工程;.供应商须具备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须具备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年-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年度加盖公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年月日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银行资信证明即可);.供应商年至今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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