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市国际贸易展览有限公司年展装工程劳务供应商及展具材料清洗服务商招标 项目概况:深圳市国际贸易展览有限公司作为主场搭建服务商,为各类展会提供展位搭建、灯具安装、特装搭建、美工制作、现场服务等工作,每年承接约万个各类展位搭建工作,同时为主办单位提供安全检查、现场租赁、清洁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 招标范围:为保证各类展会的服务质量及维护现有展馆经营的正常运行,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深圳市国际贸易展览有限公司展装工程展位劳务服务供应商家,向其采购所需的各类展装工程劳务服务(标准展位搭建、展具材料清洗、标准展位灯具插座安装、美工制作、现场服务等)。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项目地址:深圳会展中心红线范围内所有展览、会议活动区域;招标人指定的会展中心以外(特装展位含外地展会搭建)的展装工程施工搭建及服务区域。 标段/包编号:/ 资格条件:)投标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文件或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应无未改正的经营异常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名单。(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材料或登记证书扫描件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列入失信主体、经营异常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投标人三年内(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自年月日至今(招标公告发布日)承接过标准展位搭建或展位配电项目的相关业绩(投标人必须提供可证明上述经验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该单位员工。(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授权代表,则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各类证明书需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单位名称:深圳市国际贸易展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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