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平台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招标编号:-)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南京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平台运维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最高限价: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标段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