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年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场地租赁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满足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需要,经对新区多处可利用楼宇进行实地考察,从可租用面积、期限及可改造程度进行综合分析,仅位于容城县域东南方向白洋淀大道与容义路交口号楼宇满足需求,并且已对该租赁场地进行了改造升级,同时结合办公场地需求、前期投入费用等因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本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征求意见期限: //—— // 采购人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政务服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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