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相关供应商犍为县人民医院外送检验合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号),作如下更正: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分明细表 履约能力”评分项中第点更正为: “根据检测项目的性质,检测单位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分。”二、其他内容不变。采购人:犍为县人民医院地 址:犍为县玉津镇津华大道号联 系 人:许老师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号楼号(如家商旅酒店五楼)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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