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及学校工作安排,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对一批废旧物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电梯处置项目
.竞价编号:
.项目概况:我校现有部分固定资产已经达到报废条件,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部分资产进行处置。本次资产处置分一个包段,主要包括为“台电梯”。存放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文北校区。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评估底价:.元(注: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评估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处置要求:将上述资产全部按要求安全搬运,完全清场,并办理相关回收手续。搬运过程中,不能造成周边环境粉尘、噪声等污染,应保护原有建筑设施,及场地周边设施、设备安全,满足处置人其他要求。
.处置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拆除、处理、运输、清理现场、手续办理等所有相关任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竞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主营范围含废旧物资回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得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风险告知
.拍卖之前,拍卖人就拍卖标的向竞买人提供的资料、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自行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数量、材质、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度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一经确认参加竞买则表示知晓并认可标的现状。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如与实际状况有任何出入,均不影响拍卖进行及拍卖成交价格(含总价及单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对拍卖标的进行调查核实或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或数量、材质、规格、尺寸、完整度等差异等为由,主张撤销竞买、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者拒绝与拍卖人签订合同、或者要求拍卖人作出任何赔偿(补偿),且不得对本次拍卖及成交结果提出异议。
.竞买人应当保证其提交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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