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号楼,电子邮件获取(@.)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保险期限起始之日起年的保险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须具备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书业务范围包含:.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上述、两项具备任意一项即可。.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组织授权书扫描件。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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