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石首东、南环境整治提档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石首东、南环境整治提档升级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证书;、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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