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高庄镇王家庄子村、陈家林村、朱位社区道路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高庄镇王家庄子村、陈家林村、朱位社区道路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最高控制价金额(单位:万元)
沂水县高庄镇王家庄子村、陈家林村、朱位社区道路提升项目
本项目主要包括在王家庄子村、陈家林村、朱位村及五台官庄村铺设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面及粘油层等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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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大型及以上企业不具有参与资格,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③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④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违约的记录声明;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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