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武汉地铁集团年中期票据项目律师事务所(二次)进行国内询比,现发布询比采购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选。
采购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武汉地铁集团年中期票据项目律师事务所(二次)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经营资金需求,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永续中期票据亿元和普通中期票据亿元。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公开选聘本项目律师事务所,配合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并完成本期亿元中期票据的申报注册及发行等相关工作。
二、询比范围:武汉地铁集团年中期票据项目律师事务所。
三、工作内容:提供相关法律政策信息咨询;提示项目运作风险及实际运作法律风险;参与实施本项目的法律方案设计;审查、修改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文件;协助公司参与本项目有关的协商和沟通工作;提供相关声明及资质文件;对申报文件的复印件进行鉴证一致;对法律方面重点关注问题通过邮件问询;参与回复监管机构的反馈意见(如有);就债券注册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如有)等。
四、标段划分:本次询比共分为个标段。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服务期:合同签订日至本期中期票据到期偿还为止。
七、参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参选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参选人成立时间须在年以上且正式执业律师不少于人;若注册地在武汉外的需在武汉市内有常驻办事机构;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轨道交通项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业务专项法律服务业绩(提供证明材料中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等);
.主办律师团队要求:参选人拟派往的主办律师团队负责人应为合伙人或资深律师,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至少名,并具有五年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主办律师团队须具备熟悉中期票据发行模式、相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
.参选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在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受到行业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提供相应声明函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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