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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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年月日
采购项目名称
某项目安装架设期间用车服务
采购条件
采购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
资金来源
自筹
采购范围
某项目安装架设期间用车服务,本次用车服务车型包括轿车、商务车、越野车、中巴车、大客车、吊车及叉车等,用车地点包括沈阳、本溪、抚顺具体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
采购方式
询价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万元); 、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人员配置:驾驶员驾龄达年及以上,提供供应商拟派驾驶员驾驶证扫描件(驾驶证数量和准驾类型应符合车辆配置的数量及车型); 、车辆配置:供应商拥有各型车辆合计达辆以上,且车龄不超过年,提供车辆管理部门颁发的行驶证扫描件; 、客运车辆保险:供应商各型客运车辆均满足第三者责任险达到万元以上,车上人万元以上,提供各车辆的保单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购买相应险种保额; 、吊车、叉车具备定期安全检验合格标签或检验报告,驾驶员具备相应车型的操作(或作业人员)证书;注:若供应商所供车型因不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车型无法提供定期安全检验合格标签或检验报告的,可提供车辆年检报告或承诺其所供车辆满足国家、地区、行业安全标准。 、供应商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客运服务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点的,另须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以证明上述要点,采购人保留核查合同原件的权利。、信用要求: 至响应截止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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