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接受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律师事务所补充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律师事务所补充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 .服务范围:代理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公司类贷款本金 , 万元(不含)以下、小企业类贷款本金 , 万元(不含)以下、个人类贷款本金 万元(不含)以下诉讼、仲裁业务;免费为日常经营、公司治理、预防风险等提供法律咨询,免费出具法律意见书;免费提供法律知识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培训。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采取+形式签订合同)。 .采购预算:全风险代理类案件按不高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计取费用;一般风险代理类案件按不高于案件争议标的额的%计取费用。 .付款方式:准入的律师事务所与龙江银行大庆分行签订框架协议《龙江银行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框架不涉及付费。协议期内,如需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实行一案一议,但不得超过采购预算的上限,签订《龙江银行委托代理合同》,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准入后将依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酌情制定付款方式。 .服务地点:龙江银行大庆分行指定地点 .入围数量:家 .入围原则: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七名入围。 .其他:本项目是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律师事务所准入项目(项目编号:)的补充入围,已在前述项目入围的投标人无需参与本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意向供应商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能够提供司法部或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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