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再认证》
项目采购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受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再认证》项目组织竞争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再认证
二、项目编号:---
三、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 资金来源:自筹;
. 项目地点:山西省汾阳市杏花村镇汾酒厂;
. 项目内容、技术服务: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对现有体系进行调整完善;对现有重点标准进行诊断分析,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相关企业标准。指导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完善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材料和做好现场验收准备。
要求:指导我公司优化标准体系,并且使体系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协调性,标准结构更协调、标准内容更科学,符合“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认证要求。
详细服务内容、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期:三年;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且满足商务谈判人的技术要求。
四、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
. 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近三年内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年月至今);
. 单位实力介绍;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将相关信息(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发送至@.,并及时查收邮件回复。
.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近三年内(年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授权,还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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