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本部大楼西座四部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招标工作。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本部大楼西座四部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二、项目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本部大楼原有台电梯的拆除、新电梯的采购、电梯井道内的土建拆改(如需要)、新电梯的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数量:名中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含增值税),超出限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资金来源:自筹。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产品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个月内开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或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同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如为所投电梯制造商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者②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制造、安装、修理,许可证电梯类型需包含本项目所供电梯)(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只包含电梯制造,则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证明具有安装、修理的能力)。()投标人如为所投电梯代理商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电梯的安装、修理,许可证电梯类型须包含本项目所供电梯),且投标人所供电梯的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电梯制造)。、投标人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万元(含)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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