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为更好的服务我单位约位职工人员,保证在工作后能够科学、有营养的及时用餐,将我院职工食堂以外包的形式对外承包,中标单位要负责食堂食材制作、服务等,保证提供高质量优质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供应商提供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提供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提供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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