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电力营销系统配套设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泰达电力营销系统配套设备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 ,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电力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自助服务终端系统投运以来,大大减少了用户办理缴费等业务的时间,受到广大用户的一致好评,由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为此,计划继续推广自助服务终端系统的应用,对现有故障自助服务终端进行修缮同时增购自助服务终端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包):()泰达电力营销系统配套设备采购
标段(包)内容: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泰达电力营销系统配套设备采购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投标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若为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若为代理销售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代理、授权文件,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供应商须提供年至今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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