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恒信·龙口国悦府一期#、#、#、#楼工程,项目业主为龙口阳光海岸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建筑安装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恒信·龙口国悦府一期#、#、#、#楼工程。
工程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丹岭路以南,南山路以东。
结构类型: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及层数:约.平方米。#、#楼地上五层;#、#楼地上层,地下一层。
招标范围(分包内容):本工程施工楼号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内墙抹灰及钉网工程内容施工(含设计变更、图纸会审、建设单位下达的通知内容等)。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计划总日历天数为:日历天。本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交叉作业、政府检查环保因素停工、人工费变化、下雨、下雪、台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及节假日等因素。随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调整而调整,工程开工之前需要中标人施工或配合的工作,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遣、安排;主要控制点具体详见施工时现场人员的具体要求。本工程如果由于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的原因需调整工期计划,则中标人的工期计划随之调整,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之日起生效,中标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
工程款支付
付款方式一: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每次进度结算必须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每月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招标人按当月已完工程量的%比例支付;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定案值的%;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结算值的%,保修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本分包工程的工程款不计取利息。
付款方式二:本分包工程无预付款。每次进度结算必须经招标人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本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以房抵款,房源为招标人现有存量房产。每月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招标人按当月已完工程量的%比例支付;分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定案值的%;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金为总结算值的%,保修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本分包工程项下以房抵款的工程款(含进度款)由招标人给予中标人产值累计,待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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