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检察院 龙口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暖气及楼顶办案区设施维修 改造项目施工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龙口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暖气及楼顶办案区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谈判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并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口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暖气及楼顶办案区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龙口市人民检察院院内暖气及楼顶办案区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竣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 〕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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