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光明花苑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阜宁县光明花苑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第三方机构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按照《江苏省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规范》等文件要求对阜宁县光明花苑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全权运营管理,包括街道级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日托全托、老年助餐、精神关爱、居家上门、健康管理、养老服务政策宣传咨询等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运营服务期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可直接提供养老服务或运营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机构;或②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可直接提供养老服务或运营的企业和机构;即上述项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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