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鄂地质办〔〕 号)要求,武汉地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大冶市金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的委托,就其“湖北省大冶市育才路(处)门面”进行公开招租,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有潜在意向承租商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一、项目简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冶市金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处)门面公开招租 二、招租内容: 、招租门面房内容: 大冶市金城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处房屋清单 序号 门面房屋地址 出租年限 出租面积(㎡) 年租金(元/年) 挂牌价 大冶市育才路-号 年月日-年月日 . 、招租门面房使用范围及用途: ()租赁房屋使用过程中不得从事影响环保及阻碍道路交通的有关行为。 ()租赁房屋可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要求的情况下进行装修,房屋的装修须报招租人审批,费用由经营户承担。不得破坏房屋现有结构,确因经营需要改造现有结构的,必须书面报告征得招租人同意,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见上表,合同期内不调整租金标准。租期结束前个月再根据评估价格和市场行情进行调整。房屋租金在签订合同时按半年度期限一次性收取。租金依照公开招租程序确定。租赁期满需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要求重新履行招租程序。 三、承租商资格要求 ()承租商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承租商不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 ()承租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租商为个体工商户的需经营者在声明中亲笔签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承租商。承租商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以及联合经营该经营场所。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者,招租人将立即终止合同,收回该门面,并由承租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租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招租的承租方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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