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序号标段名称包名称投资最低限额(万元)第一标段宝丰校区学生食堂一楼第二标段宝丰校区学生食堂三楼(西)第三标段园丁校区学生餐厅、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餐饮,引进优质社会餐饮企业对招标人提供食堂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年,采取“++”模式,即首签合同期限为年,服务期满后,依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经考核合格的,方可续签合同,否则合同予以终止.服务地点: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之规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年度、年度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者无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须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参加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同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号文(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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