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轨道工程智能建造实训基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_.)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轨道工程智能建造实训基地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轨道工程智能建造实训基地 、标的数量: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轨道工程智能建造实训基地采购,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日内; ()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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