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明路(良睦路-高教路)新建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创明路(良睦路-高教路)新建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情况
、项目名称:创明路(良睦路-高教路)新建工程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编号:
、项目概况:项目西起良睦路,东至高教路,长约米,宽米,红线范围内涉及创明路隧道型槽段,总用地面积.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隧道、管线、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等。
、招标内容:完成创明路(良睦路-高教路)新建工程范围内的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概况解读、上位规划符合性分析、交通分析、选址规划方案比选论证、选址合理性分析、论据结论和规划条件设定等,同时需满足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选取中标单位数量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浙江省外的企业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等级备案证明”)。
、投标人自年月日(含)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个市政道路项目的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无需报名,但在开标时需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独立装订,须提供下列有效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五、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以网上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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