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山西省培训中心   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培训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山西省邮政培训中心职工及培训学员食堂餐饮服务本项目,拟按照个标包执行采购。   标包:固定厨师一名。负责日常单位员工或人以下会议、培训人员的餐饮服务,该厨师须具备热菜、凉菜、面案等综合操作技能。固定厨师服务费投标最高限价.万元/年。   标包:临时厨师、杂工、服务员等若干名。有培训班时按培训人数、天数,由餐饮公司负责临时调配人员:全部人员薪酬按日工资计。培训班服务费按厨师及服务员日工资进行报价,厨师日工资最高元/日;服务员日工资最高元/日报价。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前,经甲乙双方一致无异议时,可续签两次,每次年,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服务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培训中心,地址为山西省侯马市幸福街号。   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侯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服务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三年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中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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