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境外某项目诉讼(或仲裁)代理专项法律服务谈判公告
企业管理部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境外某项目诉讼(或仲裁)代理专项法律服务
二、标段(包)编号: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企业管理部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年月,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某项目在工程验收前发生某事故。本事故的发生原因与项目分包商单位、设计方 单位均可能存在关联,为避免项目损失进一步扩大,提前考虑对相关方的索赔以及应对业主方可能提出的索赔风险,现通过谈判方式对本项目后续应对方案及产生的诉讼(或仲裁)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七、服务内容: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境外某项目诉讼(或仲裁)代理专项法律服务,以实现采购人的最大利益为目的,设计维权路径、出具解决方案,根据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协助拟定、审核与相关方的法律文件,根据采购人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以及为妥善处理纠纷需开展的诉讼(或仲裁)等相关代理工作。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无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双方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
十、服务地点要求:北京、贝宁等项目涉及地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律师事务执业资格,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年度考核合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接受分所申请; .具有良好的品牌认知度和业界口碑,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内未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监管机构的处罚、行业处分,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较大金额(万元以上)的....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