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再用钢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再用钢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米)再用钢轨/.吨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自提
.采购预算:.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质保期:/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根据实际装车数量支付货款,每车一结算。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须承诺中标后采购人进行再用钢轨现场验收,如所供再用钢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须更换,直至所供再用钢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
快捷阅读

发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