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再用钢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嫩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再用钢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米)再用钢轨/.吨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人自提 .采购预算:.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质保期:/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根据实际装车数量支付货款,每车一结算。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须承诺中标后采购人进行再用钢轨现场验收,如所供再用钢轨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须更换,直至所供再用钢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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