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采购条件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市呼兰区裕强街道裕强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市呼兰区裕强街道裕强村经济合作社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工程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裕强街道裕强村经济合作社道路维修及排水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裕强街道裕强村。
.建设规模:主要对现状砂石路面破坏改造,改造道路全长约,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约平方米,并对宫家屯、二十里屯、吴镰刀屯、霍家屯排水改造、绿化平米种植乔木、灌木、绿篱余棵、安装太阳能路灯余套。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最高限价:,,.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均要求相关专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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