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蓝焰港湾”装修工程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迎宾大道城市原墅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蓝焰港湾”装修工程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备注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蓝焰港湾”装修工程项目(第二次) 项 .元 详见磋商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日历天(指评标标准中投标单位工期时间得分值除以)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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