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蓝焰港湾”装修工程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抚州市迎宾大道城市原墅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蓝焰港湾”装修工程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备注
抚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蓝焰港湾”装修工程项目(第二次)
项
.元
详见磋商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日历天(指评标标准中投标单位工期时间得分值除以)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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