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海螺年下半年烧结煤矸石二次招标信息公示
赣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年下半年烧结煤矸石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如下
序号
招标物资
质量指标
交货地点
采购数量
标段一
烧结煤矸石
烧失量&;%,&;%
水份&;%
赣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仓库
暂定.万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标段二
烧结煤矸石
烧失量&;%,&;%
水份&;%
龙南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仓库
暂定.万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单位须提供资源所有权或销售权相关证明材料(如与矿方的合作协议、合同等),同时应提供货源地经有关环保部门审批的环评批复等相关文件或自愿承担因环保督查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承诺函件。
()投标单位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无不良经营记录,能够开具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若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接受其中之一。
注:与海螺子公司合作出现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供货渠道投标报名无效。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在阳光智慧采购平台注册时上传。
、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参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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