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通讯费-互联网、互联网电视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通讯费-互联网、互联网电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万元 采购需求: 通讯费-互联网、互联网电视,包含:、互联网线路;、互联网宽带;、无线覆盖(处车管服务场所);、普通宽带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完成项目交付。 ()服务期:交付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内容) .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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