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年信息大楼和中心局消防检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年信息大楼和中心局消防检测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年信息大楼和中心局消防检测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 、项目概述:按照《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案”,消防队要求我司每年由专业消防检测公司,对建筑消防设备进行一次检测。为更好地完成消防检测,保障信息大楼消防设备完整好用,现由市分公司综合办进行集中采购。 、采购内容:采购一家专业消防检测公司对市公司信息大楼和中心局开展年度消防检测,采购预算金额为.万元(含税)。 ()服务时间:自年月日-年月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期内,若上级发布同类项目集中采购结果,则按照上级管理机构的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原合同自动失效。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技术(服务)规范。 注:()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须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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