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和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陆丰市东海中学的委托,就陆丰市东海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服务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东海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三、预算金额:无预算,资格招标四、采购数量:一家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内容:序号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陆丰市东海中学食堂经营管理权采购项目年、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六、供应商(服务商)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至投标截止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报价人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报价。备注:、请各报价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一式二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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