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街区环境卫生整治及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镇原县新城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镇原县新城镇街区环境卫生整治及管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新城镇街区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填埋、公共设施维护、环卫工人工资及保险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由“信用中国”网站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 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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